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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地春节7天可燃放烟花爆竹获网友点赞,环保与年味如何平衡?专家解读来了

时间:2023-01-07 08:38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蚂蚁传媒

  红星新闻记者丨卢燕飞 实习生丨华苒君

  编辑丨潘莉 余冬梅

  春节将至,关于烟花爆竹“禁燃令”的讨论再次引发各地网友关注。红星新闻注意到,近期人民群众对于恢复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习俗的呼声较高,多数网友在多个平台表达着对于“年味回归”的期待。

  根据最新版《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在山东滨州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可以有限制燃放。而在山东东营市,全市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且该政策已施行一年时间。

 

 

  而对于全国大部分地方来说,仍将继续执行既往的“禁燃”政策。

  那么烟花爆竹是否应该被禁止?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气候变化工作组副组长李云表示,“禁燃令”是经过实践检验了的选择,各地通过评估“限燃禁燃”政策成效,也发现春节期间空气质量逐年得到明显提升。广东省广府文化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刘晓刚则支持过年燃放烟花爆竹,他认为,“恢复年味,就是国人文化自信的体现。环保是现代的概念,而年俗是千年的传统,二者之间不应是对立的。”

  政协委员呼吁松绑

  山东两地将迎来7天燃放时间

  春节来临之际,山东省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医整脊科主任王绍辉带来的《关于将济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放规定”改为“限放”》的提案引发热议。王绍辉建议济南市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把原来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由“禁放”政策改为“限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传统而充满年味的春节。

  同样位于山东省的滨州、东营两地近日也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引起广泛关注,两地居民即将迎来7天燃放时间,获得诸多网友点赞。

  根据最新版《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传统习俗的需求,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设置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部分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燃放,包括文物单位、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教育、养老、公共文化、机关办公区等区域和易燃易爆、防火重点单位等等,这些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一种是在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限制燃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据了解,滨州市于2019年起草《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2020年1月20日起施行。今年12月,滨州市根据《滨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对《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

  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最新条例解读人李香玲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本次条例修改主要内容为:删除第二十二条“违反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饭店、酒店、宾馆、物业服务等应告知消费者或业主依法燃放烟花爆竹),未履行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在其责任区内发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李女士表示,此条修改主要目的为减轻相关单位关于“履行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的负担,燃放烟花爆竹的实际要求等并未发生改变。

  在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官网,有市民于12月20日提问称“过年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对此,山东省公安局于12月23日回复称:“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全市禁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截至目前,我们没有接到禁燃禁放的相关通知。”

  2021年2月,《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完成第二次修订。烟花爆竹的禁放限放政策一直是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东营市政府对于“如何在人民群众对安全、环保方面日益迫切的需求和对传统民俗的尊重两者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这一问题给出了回答。正式施行修订条例一年后,东营市“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政策暂无变更,将继续推行有限制的燃放政策。

  同时,红星新闻记者在施行限放政策的东营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12月25日,东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案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上面应急预案是否会对东营市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其他影响,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致电相关部门,电话均未接通。从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限制燃放的主要原因还是防止空气污染。

  “禁燃令”持续收紧

  更多地区重申“全面禁燃”

  1986年1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对烟花爆竹燃放采取“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过渡性政策。1993年12月,根据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北京市多个地区被列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生产、运输、携带、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国家重大庆典需要燃放礼花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随后,全国多地开始逐步施行“禁燃”政策。其中,在2016年由上海市颁布的最新相关条例曾引起广泛关注。该条例不仅将禁燃范围从内环扩大至外环,外环线以外区域的国家机关驻地、文保单位、集贸市场等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燃令”特别强调,重污染天气期间,上海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一经出台就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禁燃令”。

  今年春节前夕,不同于施行“限燃政策”的滨州、东营两地,更多地区则在回应中重申全域禁燃禁放要求,表示将继续推行既有“禁燃令”,如河南省南阳市、河北省安新县、山东省济宁市、四川省泸州市。其中,泸州市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决定在现定的禁放区基础上逐步推进全市全域禁放,“三区一县”2023年1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合江、叙永、古蔺于2023年7月1日起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在推行“禁燃令”期间,经常可见各大平台中网友的相关讨论,关于“放松禁燃令”的呼声也居高不下。如此情况下,“禁燃令”为何仍在持续收紧?

  “放开”的两大难点

  环境污染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禁燃令”政策之所以越来越严格,安全与环境污染问题仍是政策制定过程中最重要的考量。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导师朱晋峰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一方面,燃放烟花爆竹容易产生火灾、引发伤人事件等;另一方面,烟花爆竹燃放会与烧煤、烧秸秆一样,产生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金属微颗粒等物质会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燃放过程中产生的爆炸声还会引发噪声污染,进而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对于日益严格的“禁燃令”,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气候变化工作组副组长李云同样表示,环保问题为关键因素,“禁燃令”也是经过实践检验了的选择。在采访中,李云与红星新闻记者谈到,“近年来,随着燃放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力度的增强,各地通过评估‘限燃禁燃’政策成效也发现,春节期间空气质量逐年得到明显提升。当然,这中间其他相关配套措施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各地在实践中发现,相对于‘限燃’来说,‘禁燃’时的空气质量改善效果要好得多,特别是对于PM2.5等关键污染物的控制方面尤为明显。可见即便是有限燃放烟花爆竹,其造成的空气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

  事实上,除了公众通常知晓的烟花爆竹在燃放环节产生的空气污染,其生产、运输等环节同样存在环保隐忧。一旦其在生产、储存、运输、消费等环节引发火灾等事故,释放的污染物和有毒物质就更难以估量和控制了。

  对于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环境污染,网友曾提出诸多质疑。对此,记者向李云了解到,当下的环境问题与古代有着较大差异。“在现代社会,‘禁燃令’一旦全面放开,其生产和消费的量和过去比已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了,再加上现代城市建设改变了空气流通环境,在节假日短期内烟花爆竹的高强度燃放,注定会突破环境的承受和自净能力,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态环境安全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即便是‘有限燃放’,其带来的环境影响还是难以被忽略的。”

  专家观点:

  “环保与年俗之间不应是对立的”

  “禁放令”自出台起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有学者表示“春节禁烟花如同圣诞节没有圣诞树”,在实际的施行过程中,市民为偷放烟花爆竹与执法人员玩起“捉迷藏”的尴尬局面更是时有发生。

  近年来,民众中关于重新点燃春节烟花爆竹、延续这一传统年俗的呼声越来越高。广东省广府文化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刘晓刚对红星新闻记者讲述道,“烟花爆竹是延续了千年的年俗,更是一种少有的世俗化、全民化的民俗形式。恢复年味,也就是国人文化自信的体现。环保是现代的概念,而年俗则是千年的传统,二者之间不应是对立的。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应保持自己的特色和态度,最重视的节日应有自己最特色的表达。”

  环保专家李云则表示,对于保护和传承民俗来说,我们应该尊重其精神内核,而非拘泥于外在表面形式。不断与时俱进、改进自身、务实变通,这本身也是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精神的一部分。灯笼并非一定要用火点的,福字也并不是一定非要用纸剪的。“我们也一直鼓励呼吁大家一起通过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过一个环境友好的民俗佳节,中华民族应该有这个胸怀和自信。”

  在环保工作与寻找年味的双重考验下,如何更好统筹兼顾安全、环保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统一,成为专家学者乃至政府机构共同思考的问题。

  对此,华东师范大学朱晋峰老师谈到,一方面,应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包括设置合理的燃放时间、燃放地点,同时加强对不在规定时间或规定地点燃放行为的监管,充分保障百姓对民俗的遵守;另一方面,要从烟花爆竹制作工艺、制作标准等技术方面进行改进,提升烟花爆竹的环保水平,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管理,防止出现意外事故。民俗文化研究员刘晓刚则表示“高楼集聚的核心城区和相对开阔的地域是应该有差异地施行政策的,比如可在一些河道等较为安全的地区放”。

  关于烟花爆竹制作工艺,环保专家李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环保爆竹”的研究正在进行,目前已有了一些初步的成果,但也只是相对来说的有限控制,并不能做到完全零污染和环境友好,离技术产业成熟更是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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